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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如今得秦也,岂可谓之晋?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以「既寿永昌」为秦,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元后取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光禄大夫检校工部尚书使持节同州刺史御史大夫青州兼管内堤堰桥道劝农使京东东路安抚使兼本州兵马都总管上柱国河间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食实封二百户侍中向公墓志铭熙宁九年七月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九五、《长兴集》卷二八
向为邑于商之世。
国于东方者,太岳之后,群姜世为诸侯,踰济而南,邑于龙亢之墟。
别而宋游者,其子孙为向氏。
公讳经,字审理世居京师
太师尚书令中书令曹国公瑀之曾孙,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师尚书令中书令唐国文简公敏中之孙,驾部员外郎、赠尚书令传亮之子,而今皇后之父。
母晋国夫人吴氏,燕国长公主之子。
景祐二年,以晋国请,补试秘书省校书郎
后八年,魏国大长公主表授秘书省正字,八迁为虞部员外
治平三年,上在藩,纳后于颍宫,越迁庄宅使
国夫人丧去官。
服除,即旧官,拜嘉州团练使,改光州,迁潍州防禦使明州观察使
侍祠南郊,拜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累加光禄大夫上柱国,食河间侯千一百户,实封二百户
历监在京都茶库布库、京南榷货务,知越州山阴青州千乘县
晋国已老,青州负海,霾雨晴泾,变发不常,而县令常出按事,不便于养,求还京师
诏听解千乘还。
岁馀,复起勾当在京抽税、竹木务
熙宁元年提举集禧观
明年出知陈州
始到,亲阅系囚,察其间有冤者,取其械著他囚,曰:「此宜死而吏乃欲慢,谩杀无罪乎」。
立改系穷治,冤者狱申而使者自以为无恨。
未数月,狱已具,死得傅生议者三人。
西华掠囚死累中,后数更验治,皆信,以为无他。
公一见,得其诈,敕吏收令,一府皆缩气,莫敢欺。
是时,朝廷方新法度,以事责吏,而吏或不称。
公以谓京师之所出,而三辅肘腋相维持,首宜行天下法,不可以他郡自比,率其僚属日夜攻讲考论,凡诏令至州者,即推明施下。
民便公之令,而州以大治。
大雪,公将弛公私僦钱以宽贫民,有司持文以为不可。
公曰:「是固吾责也。
然上使我守陈,陈之民穷且死,独非我责欤!
顾事有后先缓急,守自为之,不尔累也」。
故事,方镇别给库钱飨军,不隶州府,自以亲吏领之,岁杪上计,则入其馀。
公斥库钱付之主藏,给州府之费有馀,则归之有司。
至还,不持一钱归。
罢陈,更蔡州,又易河阳
时旱蝗,人多饿而州少,不足遍饷。
公乃自出俸田,得其租数百斛以饲饿者。
于是民争出佐公施,人不加歛,而有馀之益出。
未几移徐州
上以公久处外,不欲复劳以事,召还,提举景灵宫新昌里开大第以赐之。
人以公出入朝廷,名誉贵重,视天下之事弃之其心,不啻若毛毫之轻。
而公方且惕然自歉,曰:「方朝廷有为时,大夫茍患无智能,于此时不能有所操任以报天子,乃欲自宁耶」?
连表请外。
会薛中有大狱,岁饥,青、齐间盗数发,于是以公知青州
辞对便殿,赐坐语甚久。
既行,使尚宫燕,遣有司供帐都东门,三宫使者皆在,观者墙立。
又发都坊车徒以给其行。
青人见公来,欢曰:「我识之矣。
是往千乘君,今复将德吾州乎」!
公亦以州事自任,考阅百职,抚摩调柔,钩樀刬革,殆无馀力矣。
于是且病,寝食为废,或莫知恤也。
久之而病且革,尤力起视事。
或谓之曰:「公病矣,无以州事与人乎」?
公曰:「上遇我厚,顾不能自力,忍敢畏死」!
他日病间,趣召还阙,乃始以印授使者,遂行。
熙宁九年二月乙未淄州,卧遂不起,年五十有四。
上闻震悼,朝不御者三日,命侍持诏迎公之丧于淄,中宫出哭于新昌第。
二月丙辰,公之丧至自淄,天子遣使临奠。
庆寿、宝慈宫交遣谒者,吊馂道中,鞭靮相望,中宫亲临其丧于国门之外。
戊午,以侍中告其第。
右正言、宝文阁待制常秩摄鸿胪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苏利涉典护穿复,给太常卤簿。
七月辛酉襄事于开封府开封县丰台村,即祖茔以葬。
夫人李氏,魏国长公主从子、赠右领军卫将军文旦之子,封齐国夫人
继室张氏,兵部郎中中庸之子,封商国夫人
皆先公捐其家。
女一人,坤宁殿也。
子男五人:宗愈,早世;
宗回、宗良,内殿崇班閤门祗候
其二殇也。
女子未嫁者三,卒于室者二。
诸孙子男四。
公庄厚孝谨,居晋国丧,饘粥踰月,尝刺血写佛书,菜食以终丧。
居处质约,不以贵势近戚自异。
常奉祠太祖皇帝别庙,坤宁殿召见行宫,勉公以忠恪尽节,而公亦以善事三宫为劝,卒皆不及其家。
公以吏事自喜,至以贵显,事无大小,故自省决。
虽有司出纳课罚细事,大吏常所藐者,公必自为之。
以谓事或藏于其间,而变故之生常在于所忽。
故所至,事以不废,而民爱之,行则遮门请留,去而见思,可谓有恩矣。
至其寿夭报施,凡所谓有命者,岂公之所憾者?
铭曰:
大岳之姜,昔荒东嵎。
支睽而南,厥启向墟。
偾邦族离,氏别为向。
中世有闻,自宋而降。
或蹶或骞,宅无常土。
肆生唐公,始大厥绪。
汸汸其原,衍衍其流。
后谁申之,公有令猷。
皓皓其流,其原驿驿。
帝嘉有子,乃俪天极。
公仕之初,靡职不宜。
有兹士民,益艰初时。
公之云来,莫公瑕疵。
逮其既去,无时公思。
周流藩翰,四旟有翩。
入侍帝宸,都俞燕言。
劳贤宠隆,孰与比蕃。
公去青州,先君之从。
乐仪具将,哀荣初终。
丰台维宇,浚丘在户。
我裒其阻,久山如舞。
莓莓,颐丘之岿。
匪艰伊施,有燕孙子。
钱氏特封信都郡崇宁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一、《宋会要辑稿》帝系八之一九(第一册第一七二页)
魏国大长公主第三女钱氏已与故李玮承徽议亲,特封信都郡主
所有请给祗应人并添赐生料细食等,并依长女宜春郡例施行。
魏国大长公主进封制大观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北宋 · 宋徽宗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七二、《宋大诏令集》卷三九
门下:迪追远以展亲,盖将广孝;
因叙情而疏宠,所以隆恩。
眷言近属之尊,粤有嫠居之感。
显深优遇,盍厚褒章?
涓以休辰,告于列位。
魏国大长公主禀资和惠,履行温恭。
席王姬之贵,而迪德有常;
处帝姑之崇,而率礼无越。
久著宜家之质,荐膺赐邑之荣。
亲爵秩于真王,参仪服于正后。
比轸私庭之成,屡兴中夜之思。
义所当先,命惟有称。
是用胙以两国,广汤沐之新封;
册于大廷,备声容之缛典。
并超彝制,益示龙光。
于戏!
以慰其心,推厚陵之慈念;
用锡厥祉,协神考之友怀。
尚服殊休,永绥多福
可。
宗室右武卫大将军持节温州诸军事温州刺史充本州团练使上柱国天水郡开国公食邑三千六百户食实封六百户徐州观察使追赠彭城侯墓志铭 北宋 · 王安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六、《王魏公集》卷八
侯讳世岳,字希甫
太祖皇帝之玄孙,越懿王德昭之曾孙,赠彰化军节度使、舒国公惟忠之孙,赠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韩国公从蔼第八子也。
大宁郡慕容氏,育母安吉县太君田氏。
庆历二年八月二日生于睦亲之第,庆历七年赐名,授太子右内率府副率
明年大礼,改监门率,迁千牛卫将军
英宗登极,迁监门卫大将军
今上即位,授武卫大将军黎州刺史,进温州团练使环卫如故。
元丰四年七月十日卒,享年三十有九。
讣闻于上,两宫遣内人临奠,赙赠加等,诏赠徐州观察使追封彭城侯
九月丁酉,陪葬于西陵
初娶李氏,安化军节度使宪之女,秦国献穆大长公主之孙,先侯十三年卒。
再娶仁和县君马氏,供奉官迪之女。
二男:令秘右班殿直,次未名。
一女尚幼。
侯性质温厚,乐慕名教。
早失韩国大宁之养,痛自修饬,玩习书史,略通大方,勤俭谨畏,称于族人。
铭曰:
原高壤厚,兆此新阡。
何以昭之,铭诗万年。
相州观察使宗景夫同安郡李氏墓志铭 北宋 · 王安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五、《王魏公集》卷八
夫人李氏,镇国军节度驸马都尉、赠太保尚书令中书令秦国和文公遵,秦国献穆大长公主之孙。
镇潼节度观察留后、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良定公端懿,嘉兴郡太夫人郭氏之子。
年十有八,归今相州观察使宗景。
服事舅相李定、王姑崇国夫人以孝闻,缝纫烹饪必以身,而晨昏寒暑,饮食必以时,性庄静,读书传略知大方,闺门之内,人无间言。
封昭德县君,进同安郡
元丰四年二月甲子终,享年五十有二。
九月某甲子,陪葬于西陵
子男二人:仲尧,太子右内率府副率,先夫人卒;
仲獬,太子右内率府副率
女七人:长昭德县,适左侍禁唐卿
宁德县,适右班殿直石继祖;
崇德县,适蔡州录事参军
比丘尼崇因院主觉大师悟本
广德县,适右班殿直曹琚;
次早卒;
一未行。
铭曰:
婉婉夫人,禀德自天。
闺阃孔肃,馈祀罔愆。
彼苍者何,不锡以年。
刻铭垂芳,于久其传。
法云寺钟铭(并叙)1086年4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八四、《苏文忠公全集》卷一九、《东坡禅喜集》卷四、《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卷九六、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二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法云寺
元丰七年十月,有诏大长老圜通禅师法秀法云寺
寺成而未有钟,大檀驸马都尉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张敦礼,与冀国大长公主唱之,从而和者若干人。
元祐元年四月,钟成,万斤。
东坡居士苏轼为之铭,曰:
有钟谁为撞?
有撞谁撞之?
三合而后鸣,闻所闻为五。
阙一不可得,汝则安能闻?
汝闻竟安在?
耳视目可听。
当知所闻者,鸣寂寂时鸣。
大圜空中师,独处高广座。
卧士无所著,人引非引人。
二俱无所说,而说无说法。
法法虽无尽,问则应曰三。
汝应如是闻,不应如是听。
司马温公行状1086年闰2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九二、《苏文忠公全集》卷一六、《皇朝文鉴》卷一三七、《名臣碑传琬琰集》卷五一、《容斋三笔》卷五、《文章正宗》续集卷四、《翰苑新书》前集卷六七、《秘笈新书》卷一二、《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五四、《性理群书句解》卷二二、《渊鉴类函》卷九七、雍正《山西通志》卷一八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曾祖政,赠太子太保
曾祖母薛氏,赠温国太夫人
祖炫,试秘书省校书郎,知耀州富平县事,赠太子太傅
祖母皇甫氏,赠温国太夫人
父池,尚书吏部郎中,充天章阁待制,赠太师追封温国公
母聂氏,赠温国太夫人
公讳光,字君实,其先河内人,晋安平献王孚之后。
王之裔孙征东大将军阳,始葬今陕州夏县涑水乡,子孙因家焉。
高祖、曾祖皆以五代衰乱不仕。
富平府君始举进士,没于县
皆以气节闻于乡里。
天章公以文学行义事真宗、仁宗为转运使御史知杂事三司副使,历知凤翔、河中、同、杭、虢、晋六州,以清直仁厚闻于天下,号称一时名臣。
公自儿童,凛然如成人。
七岁闻讲《左氏春秋》,大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义。
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
年十五,书无所不通。
文辞醇深,有西汉风。
天章公当任子,次及公,公推与二从兄,然后受补郊社斋郎,再奏,将作监主簿
年二十,举进士甲科
奉礼郎
天章公在杭,辞所迁官,求签书苏州判官事以便亲,许之。
未上,丁太夫人忧。
未除,丁天章公忧。
执丧累年,毁瘠如礼。
服除,签书武成军判官事,改大理评事,为国子直讲,迁本寺丞
故相庞籍名知人,始与天章公游,见公而奇之,及是为枢密副使,荐公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
中官允言死,诏以允言有军功,特给卤簿。
公言:「孔子不以名器假人,繁缨以朝,且犹不可,允言近习之臣,非有元勋大劳,而赠以三公之官,给以一品卤簿,其为繁缨,不亦大乎」?
故相夏竦卒,诏赐谥文正
公言:「谥之美者,极于文正何人,可以当此」!
书再上,改谥文庄
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
庞籍郓州,徙并州,皆辟公通判州事
公感知己,为尽力。
赵元昊始臣,河东贫甚,官苦贵籴,而民疲于远输。
麟州、窟野、河西多良田,皆故汉地,公私杂耕。
天圣中,始禁田河西者,虏乃得稍蚕食其地,俯窥麟州,为河东忧。
请公按视。
公为画五策:「宜因州中旧兵,益禁兵三千,厢兵五百,筑二堡河西,可使堡外三十里虏不敢田,则州西六十里无虏矣。
募民有能耕麟州闲田者,复其税役十五年,能耕窟野、河西者,长复之,耕者必众,官虽无所得,而籴自贱,可以渐纾河东之民」。
麟州,如公言。
兵官郭恩勇且狂,夜开城门,引千馀人渡河,载酒食,不为战备,遇敌死之。
议者归罪于,罢节度使青州
公守阙,三上书,乞独坐其事,不报。
初不以此望公,而公深以自咎。
既没,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时人两贤之。
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判吏部南曹,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
交阯贡异兽,谓之麟。
公言:「真伪不可知。
使其真,非自然而至,不足为瑞,若伪,为远夷笑,愿厚赐其使而还其兽」。
因奏赋以讽。
度支员外郎,判句院。
修起居注,五辞而后受。
判礼部。
有司奏六月朔,日当食。
公言:「故事,食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贺。
臣以为日食四方见京师不见,天意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皆不当贺」。
诏从之。
后遂以为常。
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苏辙举直言策,入第四等,而考官以为不当收。
公言:「辙于同科四人中,言最切直,有爱君忧国之心,不可不收」。
宰相亦以为当黜,仁宗不许。
曰:「求直言,以直弃之,天下其谓朕何」!
公遂与谏官王陶同上疏:「愿为宗庙社稷自重,却罢燕饮,安养神气,后宫嫔御,进见有度,左右小臣,赐予有节,厚味腊毒,无益奉养者,皆不宜数御」。
上嘉纳之。
初,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国嗣未立,天下寒心而不敢言,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公时为并州通判,闻而继之,上疏言:「《礼》大宗无子,则小宗为之后。
为之后者,为之子也。
愿陛下择宗室贤者,使摄储贰,以待皇嗣之生,退居藩服
不然,则典宿卫,尹京邑,亦足以系天下之望」。
疏三上,其一留中,其二付中书
公又与书:「此大事,不言则已,言一出,岂可复反,愿公以死争之」。
于是言之益力。
及公为谏官,复上疏,且面言:「臣昔为并州通判,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而力行之」。
仁宗简默不言,虽执政奏事,首肯而已。
闻公言,沈思久之,曰:「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
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
公曰:「臣言此,自谓必死,不意陛下开纳」。
上曰:「此何害,古今皆有之」。
令公以所言付中书
公曰:「不可,愿陛下自以意喻宰相」。
是日,公复言江淮盐事,诣中书白之。
宰相韩琦问公,今日复何所言。
公默计此大事,不可不使知,思所以广上意者,即曰:「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
喻意,不复言。
后十馀日,有旨令公御史里行陈洙同详定行户利害。
与公屏语曰:「日者大飨明堂,韩公摄太尉监祭
公从容谓,闻君与司马君实善,君实近建言立嗣事,恨不以所言送中书,欲发此议,无自发之,行户利害,非所以烦公也,欲公达此意耳」。
时嘉祐六年闰八月也。
至九月,公复上疏面言:「臣向者进说,陛下欣然无难,意谓即行矣,今寂无所闻,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子孙当千亿,何遽为此不祥之事,小人无远虑,特欲仓猝之际,援立其所厚善者耳。
唐自文宗以后,立嗣皆出于左右之意,至有称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者,此祸岂可胜言哉」!
上大感悟,曰:「送中书」。
公至中书,见等曰:「诸公不及今定议,异日夜半禁中出寸纸以某人为嗣,则天下莫敢违」。
等皆唯唯,曰:「敢不尽力」。
后月馀,诏英宗宗正寺,固辞不就职。
明年遂立为皇子
称疾不入。
公复上疏言:「凡人争丝毫之利,至相争夺,今皇子辞不赀之富,至三百馀日不受命,其贤于人远矣。
有识闻之,足以知陛下之圣,能为天下得人。
然臣闻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而行,使者受命不受辞,皇子不当辞避,使者不当徒反。
凡召皇子内臣皆乞责降,且以臣子大义责皇子,宜必入」。
英宗遂受命。
衮国公主下嫁李玮,以骄恣闻。
公上疏言:「太宗时姚坦为衮王翊善,有过必谏,左右教王诈疾。
踰月,太宗召王乳母,入问起居状。
母曰:『王无疾,以姚坦故,郁郁成疾耳』。
太宗怒曰:『王年少,不知为此,汝辈教之』。
杖乳母数十,召慰勉之。
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之子,真宗之妹,陛下之姑,而谦恭率礼,天下称其贤。
愿陛下教子以太宗为法,公主事夫以献穆为法」。
已而公主不安于李氏,诏出知卫州公主入居禁中,而母杨归其兄璋,散遣其家人。
公言:「陛下追念章懿太后,故使尚主,今乃母子离析,家事流落,陛下独无雨露之感,悽恻之心乎?
既责降,公主亦不得无罪」。
上感悟,诏公主降封沂国,待李氏恩礼不衰。
判检院权判国子监,除知制诰
力辞至八九,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赐三品服,仍知谏院
上疏言:「经略安抚使便宜从事,出于兵兴权制,非永世法。
将相大臣典州者,多以贵倨自恃,凌忽转运使,使不得举职。
朝廷务省事,专行姑息之政。
至于胥史欢哗而逐御史中丞辇官悖慢而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奸,泽加于旧,军人詈三司使法官以为非犯阶级,于用法有疑。
其馀,一夫流言于道路,而为之变法推恩者多矣,皆陵迟之渐,不可以不正」。
充媛董氏薨,追赠婉仪,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
公言:「董氏秩本微,病革之日,方拜充媛
古者妇人无谥,近制惟皇后有之。
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惟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乃得给,到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时有司新定后宫封赠法,皇后与妃皆赠三代。
公言:「别嫌明微,妃不当与后同。
袁盎引却慎夫人坐,正为此耳。
天圣亲郊,太妃止赠二代,而况妃乎」!
嘉祐八年贡举。
仁宗崩,英宗以哀毁致疾,慈圣光献太后同听政。
公首上疏言:「章献明肃太后,保佑先帝进贤退奸,有大功于赵氏,特以亲用外戚小人,故负谤天下。
太后初摄大政,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当信用之。
鄙猥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当疏远之,则天下服」。
又上疏英宗,言:「汉宣帝为昭帝后,终不追尊卫太子、史皇孙
光武起布衣,得天下,自以为元帝后,亦不追尊钜鹿都尉南顿君,惟哀、安、桓、灵,皆自旁亲入继大统,追尊其父祖,天下非之,愿以为戒」。
时公所得仁宗遗赐珠、金,直百馀万,率同列三上章,言:「国有大忧,中外窘乏,不可专用乾兴故事,若遗赐不可辞,则宜许侍从以上进金钱,佐山陵费」。
不许。
公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金以遗其舅氏,义不藏于家。
英宗疾既平,皇太后还政。
公上疏言:「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
其言切至,皆母子间人所难言者。
时有司立法,皇太后有所取用,有司奏覆,得御宝乃供。
公极论以为不可,当直下合同司移所属立供,如上所取,已乃具数奏太后,以防矫伪。
曹佾使相两府皆迁。
公言:「佾无功而得使相,陛下以慰母心耳。
两府皆迁,无名,若以还政为功,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必有觊望」。
已而都知任守忠等皆迁。
公复争之,因论:「守忠大奸,陛下为皇子,非守忠意,沮坏大策,离间百端,赖先帝不听。
及陛下嗣位,反覆革面,交搆两宫,国之大贼,人之巨蠹,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
诏以守忠节度副使蕲州安置,天下快之。
时有诏陕西刺民兵号义勇,公上疏极论其害,云:「康定庆历间陕西民为乡弓手,已而刺为保捷指挥,民被其毒,兵终不可用,遇敌先北,正兵随之,每致崩溃。
县官知其坐食无用,汰遣归农,而惰游之人,不能复反南亩,彊者为盗,弱者转死,父老至今流涕也。
今义勇何以异此」!
章六上,不从。
乞罢谏官,不许。
王广渊除直集贤院
公言:「广渊奸邪不可近。
汉景帝太子,召上左右饮,卫绾独称疾不行,及即位,待有加。
周世宗澶渊张美三司吏,掌州之钱谷,世宗私有求假悉力应之,及即位,薄其为人,不用。
广渊仁宗之世,私自结于陛下,岂忠臣哉!
愿黜之以厉天下」。
执政建言濮安懿王德盛位隆,宜有尊礼,诏太常礼院两制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相顾不敢先,公独奋笔立议曰:「为之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其私亲,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爵,极其尊荣」。
议成,即敕吏,以公手藁为案,至今存焉。
时中外讻讻,御史吕诲、傅尧俞、范纯仁、吕大防、赵鼎、赵瞻等皆争之,相继降黜。
公上疏乞留之,不可。
则乞与之皆贬。
初,西戎遣使致祭,而延州指使高宜押伴,傲其使者,侮其国主
使者诉于朝,公与吕诲乞加宜罪,不从。
明年西戎犯边,杀略吏士。
赵滋雄州,专以猛悍治边,公亦论其不可。
至是契丹之民,有捕鱼界河,伐白沟之南者。
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选将代之。
公言:「国家当戎狄附顺时,好与之计较末节,及其桀骜,又从而姑息之。
近者西戎之祸,生于高宜,北狄之隙,起于赵滋
朝廷方贤此二人,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
今若选将代中祐,则来者必以为法,而以中祐为戒,渐不可长,宜敕边吏,疆埸细故,徐以文檄往反,若轻以矢刃相加者,坐之」。
京师大水,公上疏论三事,皆尽言无所隐讳。
龙图阁直学士判流内铨,改右谏议大夫,知治平四年贡举。
神宗即位,首擢公为翰林学士,公力辞,不许。
上面谕公:「古之君子,或学而不文,或文而不学,惟董仲舒、扬雄兼之,卿有文学,何辞为」?
公曰:「臣不能为四六」。
上曰:「如两汉制诏可也」。
公曰:「本朝故事不可」。
上曰:「卿能举进士,取高等,而云不能四六,何也」?
公趋出,上遣内臣閤门,强公受告,拜而不受。
趣公入谢,曰:「上坐以待公」。
公入,至廷中。
以告置公怀中,不得已乃受。
遂为御史中丞
初,中丞王陶宰相不押常朝班为不臣,宰相不从,争之力,遂罢。
公既继之,言:「宰相押班,细故也,言之过。
爱礼存羊,则不可已。
自顷宰相权重,今陶复以言宰相罢,则中丞不可复为,臣愿宰相押班,然后就职」。
上曰:「可」。
既出知陈州,谢章诋宰相不已。
执政议再贬,公言:「陶诚可罪,然陛下欲广言路,屈己受,而宰相独不能容乎」?
乃已。
公上疏论修心之要三,曰仁、曰明、曰武。
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
其说甚备。
且曰:「臣昔为谏官,即以此六言献仁宗,其后以献英宗,今以献陛下,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
公在英宗时,与吕诲同论祖宗之制:「句当御药院常用供奉官以下,至内殿崇班,则出。
近岁居此位者,皆暗理官资,食其廪给,非祖宗本意。
又故事,年未五十,不得为内侍省押班,今除张茂则,止四十八,不可」。
至是,又言之。
因论高居简奸邪,乞加远窜。
章五上,上为尽罢寄资内臣居简亦补外。
未几,复留陈承礼、刘有方二人,公复争之。
又言:「近者王中正陕西,知泾州刘涣等谄事中正,而鄜延钤辖舜臣,违失其意。
已而等进擢,舜臣降黜,权归中正,谤归陛下。
是去一居简得一居简」。
上手诏问公所从知。
公曰:「臣得之宾客,非一人言,事之有无,惟陛下知之。
若无,臣不敢避妄言之罪。
万一有之,不可不察」。
诏用宫邸直省官郭昭选等四人为閤门祗候
公言:「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即位之始,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谓之随龙,非平日法也。
閤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岂可使厮役为之」。
英宗山陵,公为仪仗使,赐金五十两,银合三百两。
三上章辞,从之。
边吏上言:「西戎部将嵬名山,欲以横山之众,取谅祚以降」。
诏边臣招纳其众。
公上疏极论,以为:「名山之众,未必能制谅祚,幸而胜之,灭一谅祚生一谅祚,何利之有?
若其不胜,必引众归我,不知何以待之?
臣恐朝廷不独失信于谅祚,又将失信于名山矣。
若名山馀众尚多,还北不可,入南不受,穷无所归,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陛下独不见侯景之事乎」?
上不听,遣将种谔发兵迎之,取绥州,费六十万万。
西方用兵,盖自是始矣。
翰林侍读学士
登州有不成婚妇,谋杀其夫伤而不死者。
吏疑问即承,知州事许遵谳之。
有司当妇绞而诏贷之。
上议,准律,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妇当减三等,不当绞。
诏公与王安石议之,安石议。
公言:「谋杀犹故杀也,皆一事,不可分为二。
若谋为所因与杀为二,则故与杀亦可为二耶」?
宰相文彦博以下,皆附公议,然卒用安石言,至今天下非之。
权知审官院。
百官上尊号,公当答诏。
上疏言:「先帝亲郊不受尊号,天下莫不称颂,末年有建言者,国家与契丹有往来书信,彼有尊号而我独无,以为深耻,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
汉文帝时单于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
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名」。
上大悦,手诏答公:「非卿朕不闻此言,善为答词,使中外晓然,知朕至诚,非欺众邀名者」。
遂终身不复受尊号。
执政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送学士院取旨。
公言:「两府所赐,以匹两计止二万,未足以救灾,宜自文臣两省武臣宗室刺史以上皆减半」。
公与学士王圭、王安石同对。
公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
安石曰:「常衮辞赐馔,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之急务也」。
公曰:「衮辞禄,犹贤于持禄固位者。
国用不足,真急务,安石言非是」。
安石曰:「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
公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穷为盗,非国之福」。
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上用足」。
公曰:「天下安有此理!
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
譬如雨泽,夏涝则秋旱。
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
此乃洪羊欺汉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武帝不明耳。
至其末年,盗贼蜂起,几至于乱。
武帝不悔祸,昭帝不变法,则汉几亡」。
争议不已。
王圭进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司马光言是也。
然所费无几,恐伤国体,王安石言亦是。
惟明主裁择」。
上曰:「朕意与同。
然姑以不允答之」。
安石当制,遂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亦不复辞。
史馆修撰
上问公可为谏官者,公荐吕诲天章阁待制知谏院
诏公与张茂则同相视二股河及土堤利害。
公用都水监丞宋昌言策,乞于二股之西置土堤,约水东流,若东流日深,北流自浅,新刍渐备,乃塞其北,放出御河、胡卢河下流,以纾,冀、深、瀛以西之患。
时议者多不同,公于上前,反覆论难,甚苦,卒从之。
后皆如公言,赐诏奖谕。
王安石始为政,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建为青苗、助役、水利、均输之政,置提举官四十馀员,行其法于天下,谓之新法。
公上疏,逆陈其利害,曰:「后当如是」。
行之十馀年,无一不如公言者。
天下传诵,以公为真宰相,虽田父野老,皆号公司马相公,而妇人孺子,知其为君实也。
迩英进读,至萧何、曹参事
公曰:「参不变法,得守成之道
孝惠高后时,天下晏然,衣食滋殖」。
上曰:「汉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
公曰:「何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
武王克商,曰:『乃反商政,政由旧』。
然则虽周亦用商政也。
《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
汉武帝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盗贼半天下。
元帝宣帝之政,而汉始衰。
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
后数日,吕惠卿进讲。
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而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
五年一变者,巡狩考制度是也。
有三十年一变者,『刑法世轻世重』是也。
有百年不变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
前日言非是,其意以讽朝廷,且讥臣为条例司官耳」。
上问公:「惠卿言何如」?
公曰:「布法象魏。
布,旧法也,名为变
若四孟月朔属民读法,为时变月变耶?
诸侯有变礼易乐者,王巡狩则诛之,王不自变也。
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平国用中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
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
大坏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不成。
今二者皆无有,臣恐风雨之不庇也。
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
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也?
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
苟用例而已,则胥史足矣。
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也」?
惠卿不能对。
则诋公曰:「光为侍从不言,言而不从不去」?
公作而答曰:「是臣之罪也」。
上曰:「相与论是非耳,何至是」!
讲毕,赐坐户外。
将出,上命徙坐户内,左右皆避去。
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讻讻,也」?
王圭曰:「臣疏贱在阙门之外,朝廷之事不能尽知,借使之道路,又不知其虚实也」。
上曰:「闻则言之」。
公曰:「青苗出息,平民为之,尚能以蚕食下户,至饥寒流离,况县官法度之威乎」?
惠卿曰:「青苗法,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
公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
臣闻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之何!
太宗河东,立和籴法,时米㪷十馀钱,草束八钱,民乐与官为市。
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患,臣恐异日之青苗,犹河东之和籴也」。
上曰:「陕西行之久矣,民不以为病」。
公曰:「臣陕西人也,见其病不见其利。
朝廷初不许也,而有司尚能以病民,况立法许之乎」?
上曰:「坐仓籴米何如」?
坐者皆起曰:「不便。
上已罢之,幸甚」。
上曰:「未罢也」。
公曰:「京师有七年之储,而钱常乏,若坐仓钱益乏,米益陈,柰何」?
惠卿曰:「坐仓得米百万斛,则省东南百万之漕,以其钱供京师,何患无钱」?
公曰:「东南钱荒而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馀,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
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
公曰:「此皆细事,不足烦人主,但当择人而任之。
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则陛下职也」。
上曰:「然。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
公趋出。
上曰:「卿得无以惠卿之言不乐乎」?
公曰:「不敢」。
韩琦上疏论青苗之害,上感悟,欲罢其法。
安石称疾求去。
会拜公枢密副使,公上章力辞,至六七。
曰:「上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遣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
不然,终不敢受命」。
上遣人谓公:「枢密,兵事也。
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词」。
公言:「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
安石起视事,青苗法卒不罢,公亦卒不受命。
则以书喻安石,三往反,开喻苦至,犹幸安石之听而改也。
且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彼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憎,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
意谓吕惠卿
宾客,辄指言之曰:「覆王氏者,必惠卿也。
小人本以利合,势倾利移,何所不至」。
其后六年,而惠卿安石,上书告其罪,茍可以覆王氏者,靡不为也。
由是天下服公先知。
公求补外,上犹欲用公,公不可。
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
朝辞进对,犹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宣抚使下令,分义勇四番,欲以更戍边,选诸军骁勇,募闾里恶少为奇兵,调民为乾粮麨饭,虽内郡不被边,皆修城池楼橹如边郡,且遣兵就粮长安、河中、同,三辅骚然。
公上疏,极言:「方凶岁,公私困弊,不可举事,而永兴一路城池楼橹皆不急,乾粮麨饭昔尝造,后无用腐弃之,宣抚司令,臣皆未敢从。
若乏,军兴,臣坐之」。
于是一路独得免。
顷之,诏移知许州,不赴,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
自是绝口不论事。
以祀明堂,加上柱国
至熙宁七年,上以天下旱、蝗,诏求直言。
公读诏泣下,欲默不忍,乃复陈六事
一青苗,二免役,三市易,四边事,五保甲,六水利,此尤病民者,宜先罢。
又以书责宰相吴充:「天子仁圣如此,而公不言,也」?
元丰五年,公忽得语涩疾,自疑当中风,乃豫作遗表,大略如六事加详尽,感慨亲书,缄封置卧内,且死,当以授所善范纯仁、范祖禹使上之。
凡居洛十五年,再任留司御史台,四任提举崇福宫
官制行,改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
神宗崩,公赴阙临,卫士见公入,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
民遮道呼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
所在数千人聚观之。
公惧,会放辞谢,遂径归洛。
太皇太后闻之,诘问主者,遣使劳公,问所当先者。
公言:「近岁士大夫以言为讳,闾阎愁苦于下,而上不知,明主忧勤于上,而下无所诉,此罪在群臣,而愚民无知,归怨先帝,宜下诏首开言路」。
从之。
下诏榜朝堂,而当时有不欲者,于诏语中设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倖希进,下以眩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若此者,必罚无赦」。
太皇太后封诏草以问公
公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
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
太府少卿宋彭年、水部员外郎王应诏言事,有欲借此二人以惩天下者,皆以非职而言,赎铜三十斤。
公具论其情,且请改赐诏书,行之天下。
从之。
于是四方吏民,言新法不便者数千人。
公方草具所当行者,而太皇太后已有旨,散遣修京城役夫,罢减皇城内觇者,止御前工作,出近侍之无状者三十馀人,戒敕中外无敢苛刻暴敛,废导洛司物货场,及民所养户马宽保马限,皆从中出,大臣不与。
公上疏谢:「当今急务,陛下略已行之矣,小臣稽慢,罪当万死」。
诏除公知陈州,且过关入见,使者劳问,相望于
至则拜门下侍郎,公力辞,不许。
数赐手诏:「先帝新弃天下,天子冲幼,此何时,而君辞位耶」?
公不敢复望,以覃恩迁通议大夫
初,神宗皇帝以英伟绝人之资,励精求治,凛凛乎汉宣帝、唐太宗之上矣。
宰相王安石用心过当,急于功利,小人得乘间而入,吕惠卿之流以此得志,后者慕之,争先相高,而天下病矣。
先帝明圣,独觉其非,出安石金陵,天下欣然,意法必变,虽安石亦自悔恨。
其去而复用也,欲稍自改,而惠卿之流,恐法变身危,持之不肯改。
然先帝终疑之,遂退安石八年不复召,而惠卿亦再逐不用。
元丰之末,天下多故,及二圣嗣位,民日夜引领以观新政,而进说者以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欲稍损其甚者,毛举数事以塞人言。
公慨然争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
安石、惠卿等所建,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犹恐不及。
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笞五百者多死。
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
昭帝罢之。
唐代宗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
德宗立未三月,罢之。
德宗晚年为宫市,五坊小儿暴横,盐铁使月进羡馀
顺宗即位,罢之。
当时悦服,后世称颂,未有或非之者也,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
众议乃定。
公以为:「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
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凡所进退,皆天下所谓当然者,然后朝廷清明,人主始得闻天下利害之实」。
遂罢保甲团教,依义勇法,岁一阅。
保马不复买,见在者还监牧给诸军。
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而民所欠钱皆除其息。
京东铸铁钱,河北江西福建、湖南盐及福建茶法,皆复其旧。
独川、陕,以边用,未即罢,遣使相视,去其甚者。
户部左右曹钱谷,皆领之尚书
凡昔之三司使事,有散隶五曹及寺监者,皆归户部,使尚书周知其数,量入以为出。
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非吾君之子,不能行吾君之意」。
时独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也。
山陵毕,迁公正议大夫
公自以不与顾命,不敢当,诏不许。
元祐元年正月,公始得疾。
诏公与尚书左丞吕公著朝会,与执政异班再拜而已,免舞蹈。
公疾益甚,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
乃力疾上疏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率用熙宁以前法。
有未便,州县监司节级以闻,为一路一州一县法。
诏即日行之。
又论西戎大略,以和戎为便,用兵为非。
时异议者甚众,公持之益坚。
其后太师文彦博议与公合,众不能夺。
又论将官之害,诏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之。
又乞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使提点刑狱
公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天下病之,乞自太中大夫待制以上,于郡守中举转运使提点刑狱,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
又以文学、德行、吏事、武略等为十科,以求天下遗才。
命文臣升朝以上,岁举经明行修一人,以为进士高选。
皆从之。
左仆射
疾稍间,将起视事,诏免朝觐,许以肩舆,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
公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
诏公肩舆到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且曰毋拜。
公惶恐入对延和殿,再拜。
遂罢青苗钱,专行常平粜籴法,以岁上中下熟为三等,谷贱及下等则增价籴,贵及上等则灭价粜,惟中等则否,及下等而不籴,及上等而不粜皆坐之。
时二圣恭俭慈孝,视民如伤,虚己以听公。
公知无不为,以身任天下之责。
数月复病,以九月丙辰朔,薨于西府,享年六十八。
太皇太后闻之恸,上亦感涕不已。
时方躬祀明堂,礼成不贺,二圣皆临其丧,哭之哀甚,辍视朝三日。
太师温国公,襚以一品礼服,赙银三千两,绢四千匹,赐龙脑水银以敛。
户部侍郎赵瞻入内,内侍省押班宗道护其丧,归葬夏县,官其亲族十人。
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
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
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
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
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
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
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
不事生产,买第洛中,仅庇风雨。
有田三顷,丧其夫人,质田以葬。
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自以为遭遇圣明,言听计从,欲以身徇天下,躬亲庶务,不舍昼夜。
宾客见其体羸,曰:「诸葛孔明二十罚以上皆亲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
公曰:「死生命也」。
为之益力。
病革,谆谆不复自觉,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
既没,其家得遗奏八纸,上之,皆手札论当世要务。
京师民画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饮食必祝焉。
四方皆遣人购之京师,时画工有致富者。
有《文集》八十卷,《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考异》三十卷,《历年图》七卷,《通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翰林词草》三卷,《注古文孝经》一卷,《易说》三卷,《注系辞》二卷,《注老子道德论》二卷,《集注太元经》八卷,《大学中庸义》一卷,《集注扬子》十三卷,《文中子传》一卷,《河外咨目》三卷,《书仪》八卷,《家范》四卷,《续诗话》一卷,《游山行记》十二卷,《医问》七篇。
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
初,公患历代史繁重,学者不能综,况于人主,遂约战国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八卷以进。
英宗悦之,命公续其书,置局秘阁,以其素所贤者刘攽、刘恕、范祖禹为属官。
凡十九年而成,起周威烈王,讫五代,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载。
其是非疑似之间,皆有辩论,一事而数说者,必考合异同而归之,作《考异》以志之。
神宗尤重其书,以为贤于荀悦,亲为制叙,赐名《资治通鉴》,诏迩英读其书,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
书成,拜资政殿学士,赐金帛甚厚。
娶张氏,礼部尚书存之女,封清河郡君,先公卒,追封温国夫人
子三人,童、唐皆早亡,康今为秘书省校书郎
孙二人,、桓皆承务郎
历事四朝,皆为人主所敬。
神宗知公最深,公思有以报之,常摘孟子之言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谓吾君不能谓之贼」。
故虽议论违忤,而神宗识其意,待之愈厚。
及拜资政殿学士,盖有意复用公也。
夫复用公者,岂徒然哉,将必行其所言。
公亦识其意,故为政之日,自信而不疑
呜呼,若先帝可谓知人矣,其知之也深;
公可谓不负所知矣,其报之也大。
轼从公游二十年,知公平生为详,故录其大者为行状。
其馀,非天下所以治乱安危者,皆不载,谨状。
齐国大长公主挽词 北宋 · 胡宿
五言律诗 押先韵
旧筑王姬馆,新开贵主阡。
山林经驻跸,烟雾隔飞軿。
天属尊惟孝,邦风穆以贤。
鸾龙摛翰藻,昭德万斯年。
庄惠皇太后 其二 北宋 · 胡宿
五言律诗 押微韵
晓引禁城西,凝笳怨不归。
月消三让魄,劫尽六铢衣
巩树寒无色,嵩云惨欲霏。
濯龙门外路,车马更依依(以上清抄本《文恭集》卷二 原编次在《金山寺》和《齐国大长公主挽词》之间,修《四库全书》时删除)
魏国大长公主亲外孙女钱氏可封寿安县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四七、《文恭集》卷一九
敕:朕惇叙之恩,尤尊于外馆;
汇征之吉,宜择于近支。
以尔某族本华腴,性资韶令,世素传于带砺,言早服于箴图。
属贵主之为言,乃贤女之攸出。
宜疏汤赋,用锡县田。
往承渥茂之封,弥服柔嘉之尚。
中书枢密院乾元节用乐第一表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文恭集》卷一○
今月二十七日,入内都知守忠等传宣,中书枢密院魏国大长公主薨,将来乾元节更不作乐者。
外馆在丧,感深于圣性;
诞辰废乐,昭发于德音。
博稽降服之成,参酌祝筵之庆,辄沿众欲,须冒主聪。
伏惟皇帝陛下,锡类缵戎,宝慈立爱,率尧仁而睦族,谐舜孝以导民。
敦叙成风,济惠和于天属;
慎徽流化,格忠厚于人伦。
徇齐盖本于生知,淳至匪由于外奖。
近者魏国大长公主亏和感疾,收视凝精,诊渊虑以焦劳,形至诚而恳到。
候问旁午,禳禬骏奔。
特纡法驾之尊,躬展家人之礼。
泫然流涕,亲为舐瞳。
周文之小心,无汉后之难色。
掩前王而特出,较至圣而孰能!
秦台终迫于上宾,沁水俄从于东逝。
讣闻屡悼,往临尽哀。
五日废朝,频却大官之膳;
千秋弥节,豫停韶乐之音。
驰遣近珰,谕宣冲旨。
礼官之献议,原主党之致哀。
已除功惨之丧,得承吉祭之事。
既立文之有素,于用乐以无嫌。
况复华渚诞期,绵区至庆。
相趋万玉之会,大设九宾之朝。
重译所通,远方皆至。
辑瑞之藩侯陪觐,执珍之夷使在廷。
称荐万年之觞,宣覃一日之泽。
薰飙待奏,綷羽侍仪
如停金石之音,惧觖天人之望。
形容盛德,本资羽舞之蹈扬;
感召至和,实赖鹿鸣之宴乐。
伏望皇帝陛下,勉遵彝典,稍抑至怀,收既往之衋伤,顺无疆之祝颂。
濡然迁虑,许一奏于咸英;
铿尔发音,用参和于夷夏。
不胜至愿,实望日俞。
中书枢密院乾元节用乐第二表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五九、《文恭集》卷一○
功服遘惨,诞节却音,尝贡奏函,冀回冲旨。
比奉批章之答,未蒙从欲之俞。
聆命载兢,仰高增跼。
伏惟皇帝陛下,孝思天挺,睿德日跻,履陶唐光被之资,躬天乙懋昭之美。
体慈为宝,抚邦族以咸和;
立爱自亲,穆朝风而归厚
近以齐国大长公主晦明生疾,奄忽冥升,弃集凤之故台,邈乘鸾于层宇。
陛下悼深尊属,念积诸姑,缅怀贤懿之风,增重穆清之感。
亟传圣诲,申敕具臣,俯当甲观之诞期,趣罢宸轩之奏乐。
虽天怀之嘉慕,有越常均
而邦典之孔明,未违往制。
非止正期之绝服,已经外次之致哀。
比及宴辰,累踰旬浃。
以礼文而取正,于乐事而得施。
自贵主之愆和,比上宾之复魄,乘舆再驾,冠盖相望。
积斋旰之焦劳,虔灵祇之请祷,理迷与善,气迫归真。
渊衷足贯于神明,至孝增光于列辟。
况复诞弥之节,实居朝庆之先,臣工就望以扬休,夷夏骏奔而归福。
安可以阙英茎之荐寿,停金石之备仪?
伏望皇帝陛下,勉循至公,少宽宁戚,采容台之上议,许乐府之奏音。
慰天人欣戴之诚,副臣庶祝延之意。
惟垂开可,以释翘危。
进祖宗家法劄子元祐八年正月 宋 · 吕大防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七三
祖宗家法甚多,自三代以后,惟本朝百三十年中外无事,盖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请举其略。
古人主事母后,朝见有时,如汉武帝五日一朝长乐宫。
祖宗以来事母后皆朝夕见,此事亲之法也。
前代大长公主用臣妾之礼,本朝必先致恭,仁宗以侄事姑之礼,见献穆大长公主,此事长之法也。
前代宫闱多不肃,宫人或与廷臣相见,唐《入閤图》有昭容位。
本朝宫禁严密,内外整肃,此治内之法也。
前代外戚多与政事,常致败乱,本朝母后之族皆不与,此待外戚之法也。
前代宫室多尚华侈,本朝宫殿止用赤白,此尚俭之法也。
前代人君虽在宫禁,出舆入辇,祖宗皆步自内庭,出御后殿,岂乏人之力哉?
亦欲涉历广廷,稍冒寒暑耳,此勤身之法也。
前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茍简,祖宗以来燕居必以礼。
窃闻陛下昨郊礼毕,具礼服谢太皇太后,此尚礼之法也。
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惟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黜,此宽仁之法也。
至于虚己纳谏,不好畋猎,不尚玩好,不用玉器,不贵异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
陛下不须远法前代,皆尽行家法,足以为天下。
按:《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三六。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〇,《东都事略》卷八九,《宋史》卷三四〇《吕大防传》,《宋宰辅编年录》卷九。
齐国大长公主挽词二首 其一 1051年 北宋 · 梅尧臣
五言律诗 押阳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贤行闻当世,尊隆异故常。
每令夫结友,不为子求郎。
夜月初沉海,姑星忽殒潢。
临门亲祖祭,悲吹起脩冈。
齐国大长公主挽词二首 其二 1051年 北宋 · 梅尧臣
五言律诗 押萧韵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鲁馆当年盛,秦台此日遥。
龙归终合剑,凤去不闻箫。
挽曲方传(残宋本、正统本、万历本、康熙本作萨,据宋荦本改),行輀竞奠
空馀汉官属,泣送马如潮。
李端愿致仕给节度俸见钱半诏元丰二年十一月辛卯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
太子少师致仕李端愿,故献穆大长公主之子,自致仕后,特给节度俸见钱之半,馀人不得援以为例。
李端愿致仕特给节度见钱之半诏元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四九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五一(第五册第五一四八页)
太子少师致仕李端愿,故献穆大长公主之子,自致仕后,特给节度俸见钱之半,馀人不得援例。
鲁国大长公主赐谥贤懿追封荆国大长公主元丰六年十二月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七、《宋大诏令集》卷四○
敕:先王制礼,文以称情。
永惟贵主之尊,奄及追命之际。
兴言痛悼,用贲诸幽。
具位生有令仪,席庆皇祖。
肃雍之美,协于声诗,遭命不淑,以至大故。
盖王姬之车服下后一等,而不系其夫。
其位高者其享厚,其情至者其文缛,贵贵亲亲之义也。
改封大国,被以休名。
殁而有知,尚克膺此。
可。
李太尉园池魏国献穆大长公主子) 北宋 · 张方平
五言律诗 押元韵
骠骑子侯第,长门大主园。
烟波二宫赐(自注:仁宗初,章献皇太后称二宫,赐主宅东池广池榭。),宸翰四朝恩(自注:四朝所赐御札刊石在第。)
禅客常摇拂(自注:先都尉好延禅僧。),名流必解轩(自注:朝之名胜,必集君第。)
春风与秋月,好景中空樽。